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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视讯北京朝阳法院2案例入选“2024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和“第二批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

  7月31日,由中央宣传部版权管理局主办,安徽省版权局、合肥市人民政府协办的第九届中国网络版权保护与发展大会在合肥举办,大会发布了“2024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和“第二批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其中,北京朝阳法院1个案例入选“2024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例”,1个案例入选“第二批版权强国建设典型案例”。

  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间,被告人宁某、彭某双伙同他人在江西省抚州市某动漫科技有限公司内,未经著作权人、注册商标权利人北京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同意,生产、销售假冒的该公司“温度”系列、“夜之城”系列玩具产品,销售金额共计人民币60余万元,经查部分产品进入抖音直播间等平台向全国进行销售。民警在江西某动漫科技有限公司起获假冒的文化创意公司玩具产品8万余件,价值共计人民币40余万元。被告人宁某、彭某双于2024年1月24日被查获归案,侦查机关同时扣押犯罪工具制作侵权产品模具13套、包装1900个、侵权产品83350个等物品。归案后被告人宁某家属代其退缴违法所得人民币10万元。

  本案由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后被告人未提起上诉,该判决现已经生效。

  法院认为,被告人宁某、彭某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著作权人美术作品;且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特别严重,二人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既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又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二被告人的行为系一个行为侵犯数个罪名,依法择一重判处。鉴于宁某、彭某双到案后如实供述基本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宁某家属代为退缴部分违法所得,法院依法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判决:被告人宁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被告人彭某双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

  本案是北京法院依法打击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为知识产权提供司法保障的典型案例。北京某文化创意有限公司首次提出了盲盒的文化概念,本案被告人在没有获得权利人关于注册商标的使用授权,也没有获得复制权利人美术作品授权的情况下,生产的玩具在整体结构、轮廓、线条流向、基础色彩、本体部分主要结构等方面与侵权产品基本一致,可以认定涉案产品与侵权产品构成复制关系。知识产权保护是企业的生命,本案销售盗版、仿冒玩具产品的行为,侵犯了企业依法享有的知识产权,给被害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亦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本案的审理,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了坚强司法保障,保护创新、激励创新,以高质效司法为新质生产力发展保驾护航,对守护创新创意,助力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17年至2023年间,邵某某等11人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委托刘某某等7人在外省多家印刷厂内,非法印制某新闻出版社等多家单位出版的图书2500余万册,通过北京市某图书批发市场及网络渠道销往企国,销售金额5000余万元。

  法院认为,邵某某等人法治观念淡薄,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他人作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应予惩处。侵犯著作权犯罪在图书印刷完成即为既遂,不以是否卖出为判断标准。2023年9月至2024年8月,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先后作出判决,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邵某某等18人有期徒刑六年至一年八个月不等,并处金1500万元至5万元不等。后部分被告人上诉,二审维持原判,现判决已生效。

  该案案情复杂、涉及犯罪地域广、涉案人员众多,系近年来北京市涉案金额最大的盗版图书侵权案件。邵某某等人长期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同意,委托多人在外省印制盗版图书,并通过实体与网络渠道大肆销售,形成“产业化、链条化、跨区域”的非法经营模式,侵害图书作者、出版单位及众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重破坏我国版权保护体系,扰乱我国文化市场秩序。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人民法院注重证据链条完整性,深挖案件细节,实现对于“从委托到受托、从印刷到销售”盗版侵权行为的全链条打击处理。通过适用高额罚金刑,斩断利益链条,剥夺再犯罪的经济基础。人民法院依法严惩盗版图书侵权案件,体现了对版权保护“零容忍”的鲜明态度,助推知识产权保护法治化、制度化、常态化,对树立文化自信、建设版权强国,提供有利司法示范。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DG视讯·(中国区)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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